酒店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快捷酒店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我所于2013年1月至3月份开展“快捷酒店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如下:
我所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快捷酒店住宿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监督员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素质,统一执法标准,并在人员配备和车辆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本次专项检查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97人次,执法车辆47车次,对辖区内“快捷酒店”住宿场所进行为期2个月的专项检查。
通过筛查已掌握的住宿业本底资料,,我所辖区内总计有“快捷酒店”类住宿场所79家,本次专项检查对辖区62家住宿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连锁快捷酒店,每品牌抽查3个门店),对其中6家进行监督监测(对连锁快捷酒店,每品牌抽查1个门店)。由于我区长期按照文明城市的标准对辖区公共场所进行长效管理,所以本次检查中未查到有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快捷酒店”住宿场所。
从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快捷酒店”住宿场所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未按规定对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检测,违规拆除消毒、保洁等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制度不齐全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41家经营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各经营户在规定期限整改,大部分经营单位均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对未整改的10家经营单位均立案查处。我所联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6个“快捷酒店”抽取床单、毛巾、浴巾三类公共用品进行检测,总计抽取样品36份(床单、毛巾、浴巾各12份),经检测,合格31份,不合格5份(床单1份,毛巾、浴巾各2份)不合格原因均为细菌总数超标。
我所将借本次“快捷酒店”住宿场所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对辖区内住宿业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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