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健全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从单一的“科研项目评价、论文评价、获奖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突出“成果转化、产业贡献、社会服务”等方面,建立有利于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构建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与职称、岗位、绩效挂钩的评价机制。在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成果转化指标的权重,鼓励教师课外辅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师,对相应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探索教师分类管理,实行灵活的考评制度。对教师的评价应该是多元化、灵活化,在人事管理上应改变“一刀切”的考评模式,探索试行分级分类考核。针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教师,设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和工资、奖励制度,鼓励学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完善引进人才的评价标准,试行分类引进。除了引进传统的学术型师资,高校应充分利用国家和各省市“创新千人”、“创业千人”等人才计划项目,引进一批熟悉相关领域发展和市场规则,具备较强研发、实践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某种特殊专长,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创业型人才,壮大学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此外,可根据专业特点、行业领域技术发展需要,聘用企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注重青年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试行师资博士后制度。有条件的高校,应鼓励新进教师到企业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提升实践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工科青年教师,尤其要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要求须具备企业工程实践经历。鼓励教师与企业成立形式灵活的技术联盟,实行协同创新,推动校、企技术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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