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青海省 县城北部112国道以西12公里处,行政村面积约15平方公里。现有166户,507人,其中劳动力302人,为农业人口。居住区位于镇南新街,生产区位于青海省,109国道以西西12公里处,本村有耕地4179.4亩,总播种面积为4129亩,土地现已全部流转用于栒杞种植,2017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36.38元。2015年扶贫攻坚工作中,沙珠玉村被确定为非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3户7人,现全村有低保户户2户2人,残疾人35人。2017年12月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三委”,党支部成员3人,村委会成员4人,监委会成员3人,沙珠玉村党支部现有党员27名,其中男党员21名,女党员6名,少数民族党员6名。经核查:
(一)宅基地。村共有166户,2013年整村搬迁时,全村共有145户,其中搬迁户130户,宅基地共101副,近几年分户21户,现有36户不在沙珠玉小区居住。其中有7户在县城自购住房,3户在县城租住房屋,5户在原村庄居住,2户村内无庄廓,且长期不在都兰居住,有19户是自然分户、高婚分户、户口迁入,在村内无房屋庄廓。
(二)公共基础设施。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学校2处3280㎡、文化活动中心1处40㎡、党员活动室1处98㎡、硬化道路主路10.86公里,副路5.27公里。
(三)绿化林带。村民房前屋后约有绿化林带1000余亩。
(四)经营场所。注册专业种养殖合作社5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为确保易地搬迁原址拆除复垦工作有序开展,夏日哈镇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沙珠玉村联点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抽调综治、司法、派出所等骨干力量具体负责原址复垦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多方协调,统一领导,形成了强有力的土地复垦合力。同时,为确保原址复垦各环节工作有目标,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开展阶段的重点及存在的难点,为沙珠玉村原址复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因地制宜,制定方案。为切实做好村易地搬迁后原址拆除复垦工作,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加大后续产业发展,切实发挥搬迁后的最大效益,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总体发展水平。夏日哈镇在深入村社,召开“三委”成员会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了制定《夏日哈镇沙珠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原址拆除复垦实施方案》。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系统的概述了沙珠玉村原址复垦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并提出了“有机衔接、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为促进复垦工作的推进,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加大宣传,形成共识。村土地复垦因各方面原因开展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群众认识程度不够。夏日哈镇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由镇党委书记和副镇长分别带队,分两组通过各类会议和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复垦政策的宣传力,组织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5次,村民大会4次,入户走访145户,入户率达100%。通过对沙珠玉村群众入户走访、召开“三委”成员会议、村民大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发动群众力量,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土地复垦的认知度,形成了对国家政策研究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房屋调查,摸清底数。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积极配合县政府聘请的评估公司对166户的宅基地面积、房屋结构及附属建筑设施进行了调查。总体掌握了项目实施区域宅基地占用面积、畜棚、经营性场所、林带及附属设施等情况,夯实了后续拆迁复垦工作的根基。
(五)结合环境整治,复垦初见成效。在镇领导、村干部的大力宣传和动员下,结合此次美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现已对4户危旧房,多处宅基地外的建筑、土墙、围栏进行了拆除。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村搬迁至都兰县城后,村内年龄较大的人,因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影响,无法在都兰县城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每年夏季回到村内旧房屋临时居住,在村内枸杞地打工。旧房屋拆除后,无法满足农户打工临时居住的要求。
二是村农户的土地全部出租种植枸杞,租期限只有10年,目前租期已达到7年。特别是目前枸杞行情不景气,2018年已有近千亩土地流转不出去,存在村民须自行种植的问题,如自行种植,将无处居住。现农户原有的农机具仍然在保留,宅基地拆除后,农机具也无处存放。
三是部分农户旧房屋都出租给了枸杞种植户居住,沙珠玉农户可从中获利,旧房拆除后,造成农户家庭收入降低。
四是因上学、务工、就业、儿女成家等原因分户,有36户村民未享受住房补助项目。
五是村民自建房屋造价均在几万元至二十几万元不等,且易地搬迁住房项目补助标准为6万元,远达不到房屋建设成本,无偿拆除,村民意见较大,反映强烈。
六是注册专业种养殖合作社5个,大多享受了国家扶贫政策,且驻址分散,影响复垦。
七是村内居住的5户,居住分散,集中安置困难,影响复垦效果。
八是沙珠玉村民房前屋后约有绿化林带1000余亩,树木大多具有林权证。
九是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学校2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40㎡、党员活动室1处93㎡,以上活动场所均由有关部门项目下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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