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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商标富农”战略 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主要做法

时间:2024-09-06 10:19:40
实施“商标富农”战略  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主要做法[本文共3408字]


    陕西是农业大省,是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是我们的短板,也是我们的潜力。我省土地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和北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三大气候带,按照地貌地域特征分为长城沿线风沙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渭北高原区、关中灌区、汉中盆地和秦巴山区六大农业经济区。全省常年耕地面积5995.5万亩(含林果地),常用耕地4300万亩左右,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855.5万亩、占总耕地30.9%,土地复种指数约1.4。农业人口1790.5万人,占总人口的47.4%;农村劳动力1131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3.2%。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17689.9亿元,其中一产增加值1564.9亿元,占生产总值的8.8%。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从由产品经营性竞争上升为品牌竞争,商标对农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陕西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已超过2万个,其中各类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680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超过500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超过1000家,农产品综合加工转化率近60%,加工增值率达到170%以上。在2018年底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八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陕西有36家企业。近年来,我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实施“商标富农”发展战略,以商标工作服务“三农”,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2018年底,全省有农产品驰名商标28件,涉农地理标志商标122件。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加强宣传,提高农产品商标意识。针对以往我省许多有传统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因没有商标而质优价低、不易被公众识别,销售区域仅限于产地,经济效益低下的实际,为加强宣传,提高农产品商标意识,我局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建立和完善了推进商标发展战略的宣传推介体系,把农产品商标知识宣传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面向农村深入开展商标法律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利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商标意识,积极引导农产品企业正确使用并注册商标,提高产品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帮扶引导,积极培育农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为加快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我们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调研,摸清全省农业优势产品的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流通及管理和动作等方面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对符合条件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的进行重点引导,指导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帮助企业完善申请材料。同时,加强对地方特色产品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指导和服务,2010年以来,先后帮助岐山臊子面、韩城大红袍、洛川苹果、汉中仙毫、紫阳富硒茶等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商标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使农产品商标真正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有效途径,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帮助引导农产品企业正确使用商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商标富农”工程。一是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原产地证明商标促进农民增收,以证明商标工作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形成“一镇一支柱,一村一产品”的区域特色产业群,实现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二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用率、知名度,对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业大户重点帮扶,帮助其运用商标战略建立“以商标品牌促发展”的良好经营运营模式,促进农工贸一体化发展。三是利用商标发展战略为农民赢得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推广汉中市的“公司+品牌+农户”的发展模式,并以此带动山区县商标注册工作的开展,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四)引导农产品企业争创高知名度商标,增强核心竞争力。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我们对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商标注册企业进行重点帮助,以商标助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省各级商标部门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场、果场进行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加强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指导,鼓励帮扶企业培育著(驰)名商标。

(五)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和管理涉农商标,提高品牌效益。由于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处在较低的水平,导致一些商标注册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对注册涉农商标积极性。针对这一现状,省局采取多种形式,以加强指导宣传为重要手段,做好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帮助权利人和使用人依法规范使用涉农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比如“洛川苹果”刚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由于缺乏统一管理经验,依然采取散户经营模式,一开始在市场上还没有树立起应有的品牌效应,知名度还不够高。省局指导延安市局深入洛川县了解果农种植经营情况,并结合省内其他地区保护与规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对“洛川苹果”这一证明商标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当地政府采取“先规范后使用”,在走产业化路子的前提下狠抓产品质量关,推出经得起市场考验的产品,使“洛川苹果”证明商标真正成为当地的一块“金字招牌”。

二、主要成效

(一)涉农地理标志商标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明显。重点支持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带动辐射范围广的公用产品品牌,如苹果、猕猴桃、茶叶、核桃、红枣等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有效发挥商标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全省涉农地理标志商标数量从2010年的22件发展至2018年底的122件,增幅达554.54%。目前,我省的大红袍花椒,苹果、茶叶、猕猴桃、樱桃、羊肉、蒸馍等传统优质区域性农产品都拥有注册商标。紫阳富硒茶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后,通过近年的强势推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牌效益实现快速增长,使安康市紫阳县甚至整个安康地区富硒茶的社会声誉和经济价值大为提升。2016年,紫阳茶园总面积达21万亩,产量5863吨,产值达到8.8185亿元,较2004年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前分别增长103.6%、331.74%、1737.19%,茶叶销售价格平均提升30%,年综合收入超过12亿元,“紫阳富硒茶”品牌价值已达19.67亿元。特别是,2012年4月,紫阳富硒茶被认定为陕南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后、全国第一个“富硒绿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也随即落户紫阳。目前已形成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了15余万茶农致富,紫阳富硒茶步入了跨越发展期。

  (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产品商标的发展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08年8月,“洛川苹果”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0年,“洛川苹果”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带动了全县的苹果产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成为农民增收主渠道。2017年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当提到“精准扶贫”,大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向记者们讲述了“洛川苹果”由昔日200棵“柴棒棒”发展成为今天的“摇钱树”,成为当地支柱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故事。上世纪五十年代,毛主席等中央领导曾嘱中共中央办公厅回函洛川称:洛川县栽植苹果,这在陕北黄土高原是“一个创举”。目前,“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评估价值约70亿元,居全国苹果类第二,洛川苹果种植面积达50多万亩,占全县64万亩耕地的78%;16.1万农民人均果园面积3.1亩,居全国第一,农民收入的95%来自苹果。2016年,洛川全县苹果总产量突破88万吨,苹果总收入达到40亿元,农民人均苹果纯收入连续5年达到万元以上,全县60%多的果农户年均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全县私家车拥有量4万多辆。同时,在全国15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300多个销售网点,洛川县还运用多种互联网手段,带动苹果产业的发展,先后引进淘宝、阿里巴巴、京东、邮乐购等线上营销模式;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果农、大学生积极开拓以网络化经营为主的新型果品经销,与阿里巴巴合作的农村淘宝店正在全面建设,成为洛川苹果销售的重要渠道,促使洛川苹果营销逐步走向现代化。全县已发展电商、微商230多家,洛川县被授予“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互联网+”成为引领洛川苹果营销的新模式,全县品牌生产实现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三)增强了农产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咸阳的“泾渭茯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受国家农业部委托,陕西苍山集团制定了茯茶产品质量国家行业标准,从而成为行业的领头羊,并被评为陕西省农业龙头企业。目前,“泾渭茯茶”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大连、长沙、香港、澳门等地建立销售网络,不但扩大了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也带动了当地广大农民增收致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注重宣传力度,引导涉农商标申请注册,促进发展总量。陕西是农业大省,但由于农产品生产加工比较分散,注册使用商标的积极性不高,农产品商标发展相对滞后。要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农村、面向涉农企业做好商标政策宣传,着重对涉农产业、涉农企业进行商标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商标知识培训,使农民和企业意识到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积极申报注册。

(二)不断优化服务,扶持涉农商标品牌创建,彰显地方特色。要对涉农商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快速优质服务,对条件允许的派人上门服务。对涉农商标申报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要优先受理,专人负责,全程服务,打造品牌创建绿色通道。

(三)注重开展调研,树立涉农商标富农典型,带动群体发展。省局指导各市工商局深入到各县区进行商标工作调研,摸清各地商标,特别是涉农商标的注册数量和使用情况,搜集企业申注商标过程中的难题和发展壮大的成功经验。根据调研结果依次形成注册、著名、驰名梯形发展目标,树立商标富农的典型,以点带面,带动企业运用商标增效益。

(四)着力依法维权,打击涉农商标侵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特别是对涉农商标,著、驰名商标实行挂牌保护,专人负责,特事特办,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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