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县局党委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建工作股及时传达《全省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党委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工作规范,推动更好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负起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聚焦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对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将从严治党与税收工作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专题调研、专题会议、联系点等制度,从严治党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进一步健全了党委书记总体抓、党支部书记直接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三是聚焦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议,集体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部门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并明确责任清单,把管党治党融入分管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加强对联系单位、分管部门的党纪政纪教育,适时对分管范围内执行党的政策、纪律规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管业务和管党治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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