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库买卖合同(三方)。
购买车库合同
甲方(车库的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车库的实际所有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车库的购买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现甲、乙、丙三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上述车库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为所有权登记人。该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及相关义务均由实际所有人乙方享有或承担。甲、乙双方对此事实均予以认可,并无异议,丙方亦知晓该事实。
第二条上述车库由乙方售给丙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丙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车库在_________之内交付给丙方。
第四条若乙方逾期___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丙方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日后,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丙方已付购款的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丙方支付购款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乙双方或任意一方的上述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实际责任人单独或连带承担全部责任。向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须确保上述车库适宜使用。在交付之前,丙方有权对车库的质量、装修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安全隐患或不适宜使用的问题,乙方应当在______之内予以维修、更换或其他措施予以解决。若情况严重的或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解决上述问题,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在______内返还购款。
第七条在甲方取得上述车库的产权证之日起______之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将车库产权更名至丙方名下。所发生的更名相关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八条乙方须确保甲方在取得上述车库产权证之日起______之内,能够履行本合同第四条之义务。若甲方违反约定,迟延或拒绝履行更名过户义务,乙方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若甲方迟延或拒绝履行约定的更名过户义务,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全额返还丙方的购款及自交付购款之日起至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止的利息,并由______方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由______方向乙方按日支付,自约定的办理更名手续最后期限第二天起,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库产权更至丙方名下之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行政行为,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不得私自将该车库另行转卖给他人或其他任何损害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且乙方须对甲方行为负担保义务。若甲方有上述侵犯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甲、乙双方须对丙方连带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单独为上述侵犯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由乙方单独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若发生第十条所述违约行为,应按第十条约定,由相应的责任主体对丙方承担
相当于合同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同时责任主体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若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情形,致使无法将该车库更名至丙方名下,相关责任主体须向丙方返还购款及利息,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丙方享有,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并由乙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及相关的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购款,并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若丙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须保障丙方对该车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车库买卖合同1[1]
车位(库)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第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万
仟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
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
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
买受人(签章): 【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
第三篇: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
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库
(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
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
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元)。乙方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
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
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
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
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五、甲方在乙方付款后,将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车
库购买合同与收据交付乙方。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
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月日
第四篇:车库买卖合同
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房):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库位于“慕仁花园”第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万
仟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
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
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
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
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贰份,买受人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第五篇:车库买卖合同
车库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房屋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小区栋号车库自愿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更名费用由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
四、该房屋在转让期间自年月日前由此房屋引起或遗留的各种经济纠纷、家庭纠纷及各种欠费,全部由甲方负责,自年月日后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家庭纠纷及各种欠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在转让该房屋前必须保证此房的真实、有效、合法性,更名期间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如有虚假要负法律责任。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