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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成品油走私类案件办理力度的思考

时间:2024-08-01 04:13:03
关于加强成品油走私类案件办理力度的思考[本文共538字]

今年4月以来,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在码头查处两起来源不明柴油案件,查扣柴油1000余吨,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主要是近年来随着周边张家港、常熟、南通等地对成品油走私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加,迫使走私船舶往上游走,导致泰州地区类似案件增多。

案件办理过程中明显感到难度较大,发案时虽有走私之嫌,但查扣的油船上仅有运输承载人员,其无法说明成品油来源,执法人员也没有有效手段发现走私相关证据,最终仅能将被查扣的油品作为无主财产进行处置,无法做到全面打击,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不够大。由此造成成品油走私阶段性集中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成品油走私隐蔽性极强,地方打击发案“偶然性”加大;地方打击技术手段不强,经验缺乏,侦查难度加大;相关部门各自成军,联防联治力度不大等等。

为切实打击成品油走私违法行为,建议:

1.加强线索排查,多方发动。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现有技术手段主动发现走私线索,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线索,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

2.加强协作联动,合力打击。进入流通环节前,海关、边防、海警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进入流通环节后,商务、交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各自领域强化监管,更要形成执法打击合力。

3.提高办理层级,源头治理。仅通过地方打击治标不治本,需要在中央、省级层面加大打击力度,跨区域、跨境打击,从走私源头着手打击,才能真正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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